研討會主題
根據 個資法 第二條規定,個人資料包含以下範圍:
個人資料: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(紅色字樣是網站可能會收集的資料,其他非業務相關的資料不會任意收集。)
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1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了,10月1日起,如果有任何單位或人員要收集您的個人資料,將需要您的書面同意,並說明如何使用您的資料。您可以要求查閱、複製、補充或更正您已留存的個人資料,最重要的是,如果您不希望再接到任何本公司的電話行銷或公司產品、活動相關訊息通知EDM,請記得要求停止使用!
今後您參與本公司活動時,如果有留存個人資料的需要,我們將會要求相關人員務必完成上述各項程序,以確保您的個人權益,並且以更積極、重視的態度來處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。
至於您之前已提供給本公司的個人資料,新法規定可以繼續留存使用,我們仍會在符合您同意的範圍內繼續提供各種公司產品、活動相關訊息通知EDM或電話行銷服務給您,如果您不希望我們提供這些服務,也歡迎您來信 pdcmarketing@pershingdata.com.tw 隨時反映告知,我們會即時為您服務。同時,我們會繼續加強個資保護宣導及教育訓練,以提供給各位更加安全優質的產品後續服務,謝謝您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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